當期專題-破除「同意」神話──基進女性主義談積極同意模式

破除「同意」神話──基進女性主義談積極同意模式


作者 |

戴郁芳(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基礎法學組碩士生)

摘要 |

DOI: 10.6256/FWGS.202104_(114).06

前言:四種規範模式

  在性侵議題中,有四種規範模式經常被討論,分別是強制模式、修正強制模式、違反意願模式,以及積極同意模式。李佳玟(2017)對於這四種不同立法模式進行內涵與各國立法例之詳盡介紹。在傳統性侵立法採取「強制模式」、預設被害人須積極抗拒始能成立犯罪之觀點下,開始有「說不就是不」(no means no)的倡議主張,亦即,若被害人已經明確表達拒絕時,行為人堅持繼續進行即構成性侵,此模式又被稱為「違反意願模式」。

  但「說不就是不」無法解決「沒有說不, 但也沒有表示同意」之情形。倡議「積極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模式的陣營認為「只有說是才是同意」(only yes means yes)更能保護被害人——若當事人沒有積極地透過言語或行為表示同意與行為人發生性關係,那麼該行為該當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