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評介-72小時夠了嗎?臺大學生性平課程經驗與意見調查分析

72小時夠了嗎?臺大學生性平課程經驗與意見調查分析


作者 |

呂亭儀、劉之筠(臺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成員)

摘要 |

DOI: 10.6256/FWGS.202104_(114).09

  《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簡稱性平法)於2004年開始實施,是臺灣性別平等推進的里程碑之一。為了促進實質性別平等,性平法第17 條中明定國中小課程中每學期應包含4小時以上的相關課程或活動,高中與專科則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
  雖性平法立意良善,也極力在有限的教學時數中為性平教育打開空間,但國中小階段72小時2及高中階段融入式的性別平等教育是否能夠扛起賦予學生全面性別知能的重擔?在我們所接觸到的性平教育中,無論是身體、情感教育,或者是性傾向、性別氣質的理解都十分匱乏,我們也在臺大校園網路論壇中觀察到具有反女性主義(anti-feminism)色彩的言論;顯現在性平法通過多時後,部分臺大學生的性平知能仍待加強;在同溫層效應中,人們可能強化自己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