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論壇-第二「姓」!新生兒姓氏協商的性別權力關係

第二「姓」!新生兒姓氏協商的性別權力關係


作者 |

陳怡君(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摘要 |

民國95年5月25日,民法親屬編第一○五九條關於子女姓氏之規定,由原本的「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修改為「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一時之間,台灣人的姓氏命名法則,自「從父姓」改為「書面約定」;自「原則」轉變成「選擇」。表面上看起來,法律轉變似乎反應了台灣已邁向性別平權的社會,然而,單純法律的轉變是否能真實鬆動台灣已行之有年、根深柢固的「從父姓」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