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專題-當性別弱勢面對暴力-同志面對的暴力與傷害情境

同志面對的暴力與傷害情境


作者 |

鍾道詮(國立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摘要 |

前言


暴力不只限於用直接肢體暴力(direct physical violence)對他人或自己身體造成傷害,亦包含惡意、不友善言語和行為騷擾(unfriendly verbal and behavioural harassment)對心理健康造成的影響;不友善的政策或社會觀感則被學者視為結構性歧視與暴力(structural discrimination and violence)(Fraser, 1995)。暴力加害人不只限於陌生人;親友、熟識者、社群內部成員或自身均可能是暴力加害人(例如,家庭暴力、伴侶間的暴力、或自殘)(周詩寧譯,Browne & Herbert 原著, 2008)

全文請參見《婦研縱橫》第9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