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專題-情感教育:仍待積極開展的研究領域與教學實踐

情感教育:仍待積極開展的研究領域與教學實踐


作者 |

游美惠(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

摘要 |

2004 年公佈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讓臺灣各級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推動進入了法治的新階段,影響不可謂不大。《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中之第13 條明訂:「本法第17 條第2 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其中的情感教育,隨著不斷出現的感情衝突事件浮上檯面,更凸顯出在學校教育之中發展情感教育之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