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專題-如商品般被販賣的生活,她是我們的手足-人口販運案件訴訟實務檢討

人口販運案件訴訟實務檢討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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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自2002年起,婦女救援基金會(下稱婦援會)開始關注跨境人口販運議題。不止關心大陸婦女偷渡來台被迫從事性交易案件,也專注於外國婦女來台被迫、賣從事性交易及苦役之案例。婦援會除從事議題倡導、專業人員訓練、推動政策及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外,更從事個案直接服務。包括救援、於警局或偵查中陪同個案制作筆錄、安置、輔導、身心治療、協助安全返家,同時協助個案委託律師進行民、刑事訴訟。筆者即擔任其中幾件個案之律師,今就經手之案件,分析檢討如後。

被害類型計有性剝削、勞力剝削二大類。被害人來自國家有越南、印尼,也有本國婦女遭被迫賣淫案例。但本國人在台被迫賣淫是否為人口販運案件,因人口販運之定義不同而異。被害人來台方式,有以假結婚名義來台,有持觀光護照來台。外國之被害人來台後護照均遭加害人扣留,部分被害人尚被拘禁、二十四小時監控。部分加害人以幫被害人辦理來台為由,主張被害人積欠彼等高額債務,必須賣淫還債,不然無法離去及返回母國。被害人在台人生地不熟,語言不通,護照被扣,如離開加害人,連吃住都成問題,也回不了母國,逃脫求助困難下,加害人容易控制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