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人口販運現況看非政府組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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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年輕女性被迫賣淫的情事世界各國均有,民國七十五、六年間台灣社會開始意識到台灣婦女、特別是原住民少女被押賣從娼的悲慘經驗,於是民間發起了拯救雛妓運動,並積極推動政府立法;民國八十四年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台灣少女被販運的人數驟減。色情業者不敢再大張旗鼓地招募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腳步,業者的目標開始轉向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的女性。
2003年8月台灣苗栗外海發生慘絕人寰之大陸女子丟包事件,造成六人溺斃。該案揭露出跨境人口販運集團手段之殘忍囂張,頓時引發國內及國際間一陣輿論譁然。然而,國內色情市場的需求並未因此而消減,我們持續看到越南、泰國、印尼、東埔寨等東南亞籍女子被業者以結婚的方式帶進臺灣,而東歐、俄羅斯等國女子則以觀光、表演、遊學等名義被引進,同時為數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