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加拿大廢娼法律倡議的反思

加拿大廢娼法律倡議的反思


作者 |

謝旻桂(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基礎法學組研究生)

摘要 |

主講:Janine Benedet|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暨女性主義法學研究中心聯合主任
主持:黃長玲|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時間:2016年4月14日19:00~21:0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教室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礎法學研究中心、
國立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研究室

  本次演講由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黃長玲教授主持與引言。黃教授提及臺灣現況,性工作與性產業的倫理爭議與政策選擇曾數度激起相當尖銳的論辯,目前也未能取得共識,因此期待能從加拿大廢娼的經驗獲得啟發。

  Benedet教授以自身兼具法學教授與律師的雙重身分出發,分享她參與加拿大廢娼法律倡議的經驗,在這場演講討論娼妓制度的整體圖像、性別歧視與女性從娼的關係,以及立法模式的選擇影響。儘管從體制面、群體面討論法律相當重要,但因為刑法適用的對象依然是個人,理解個人的處境有助於反思法律制度的選擇,故Benedet教授詳細描繪了性產業中的個別行動者,包括賣性者(絕大多數為女性)、買性者(絕大多數為男性),以及皮條客(利用娼妓謀利者),避免人們概括地將不同社會位置的行動者混為一談,忽略他們享有的資源及處境其實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