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導言
作者 |
Ciwang Teyra(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摘要 |
DOI: 10.6256/FWGS.202204_(116).02
隨著國際人權意識推展及國內原住民族運動長年爭取的成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成立,顯示政府逐漸重視原住民族權利,整體社會氛圍使原住民族人權議題包含狩獵權的討論得以浮上檯面。
原住民族社會不少族群長年以來有狩獵的文化慣習,然而狩獵議題始終在主流社會中具爭議性,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先生的狩獵案開啟了原住民族狩獵權在法制面的討論,大法官釋憲結果雖肯認原住民族狩獵為憲法保障之文化權,卻未能真正理解狩獵文化的意涵,「酷酷酷獵人」的言論更凸顯了大法官仍存有種族主義的思維,習於以非原住民族的價值及視角詮釋原住民族文化。原住民族狩獵不僅面對國家法治的壓迫、漢人社會對原住民族社會的不理解、以及種族主義的框架,回到原住民族社會內部,狩獵文化的實踐在不同的生活脈絡與情境下有多樣的呈現,但對狩獵的詮釋卻不一定含納多元視角,譬如強調狩獵是以男性為主。
然而,「女性真的不能打獵嗎?」是筆者對此議題的核心提問。一直以來鮮少聽聞女性狩獵的故事,但隨著近年來性別意識的抬頭,當代原住民族社會是否仍存在嚴明的狩獵與性別分際、女性不得狩獵的禁忌是否有彈性空間等,種種疑問驅使筆者探索不同族群中女性打獵的故事,進而發現女性狩獵並非當代人權價值普及的時代產物,過往便有少數家族內部擁有女性從事狩獵活動的空間,只是鮮少為人所知和記載,而令人誤以為女性未曾有實踐狩獵文化的歷史。
本期專題邀集數位來自不同族群、世代及專長領域,並透過不同途徑長期投入於原住民族狩獵及女性獵人議題的成員進行分享,藉此呈現族群與性別交織下原住民族女性狩獵的經驗。第一篇邀請狩獵釋憲案律師團成員林秉嶔律師,從憲法學觀點評析本次釋憲案,呈現國家法治對原住民族狩獵的態度及部分大法官尚存種族主義思維的觀點,凸顯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權利在以漢人為中心建立的國家法治中遭受的不正義和壓迫。第二篇作者Savungaz Valincinan為長期參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的布農族青年,與許多原住民族民間團體長年參與狩獵釋憲案的聲援,其以女性之姿高度投入狩獵議題的倡議中,強調狩獵權並非原住民族單一性別關注的事務,而是整體原住民族社會皆重視的權利,透過其視角呈現女性運動者在狩獵議題中的角色和面對的挑戰。
第三篇至第六篇分別呈現鄒族及太魯閣族女性獵人的文化和故事,由於國家法治的限制,原住民族內部近年來相繼以族群為主體成立獵人協會,透過部落自主管理,借重原住民族山林智慧及經驗達成守護狩獵文化及動物永續的目標,並致力於推動狩獵權利的倡議。鄒族及太魯閣族獵人協會為狩獵權倡議中重要組織,兩者內部亦有針對女性狩獵的討論,並發放獵人證給女性。第三篇邀請鄒族獵人協會重要成員浦忠勇校長及方紅櫻校長分享一名鄒族女性成為獵人的故事,由於父親及丈夫皆給予方紅櫻校長接觸並實踐狩獵活動的空間,使其得以長期從事狩獵活動並成為一名女獵人。然而儘管鄒族社會已見女性獵人的存在,內部對於女性狩獵的討論仍較為隱晦,方紅櫻校長勇於以己身的經驗現身分享從事狩獵的歷程,為從事狩獵的鄒族女性撐出了開啟相關論述的空間。
第四篇邀請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獵人協會理事長帖喇.尤道分享狩獵於太魯閣族的意涵,太魯閣族語中並無「狩獵」的詞彙,族語中對打獵的描述是「tmsamat」,該詞意指於山林中與動物們一起生活,重視和動物永續共存的觀點,並以守護山林為志;而在傳統的太魯閣族社會中,並非僅有男性投入狩獵文化,而是男性及女性分別參與不同面向的狩獵文化實踐,男性多負責狩獵,部分女性也會狩獵,主要在農田附近放陷阱,此外,也會協助整理及作為分享食物的角色。
第五篇作者為太魯閣族影像工作者余欣蘭與Posak Jodian,透過其視角細膩記錄母親Heydi依循著山林經驗及祖先傳承的獵人gaya從事狩獵活動的過程,並跟著母親狩獵的腳步累積狩獵的知識及文化觀點。第六篇作者吳雅雯Yabung·Haning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太魯閣族族群委員,書寫其過往於部落中向Payi Boutung Yudaw學習太魯閣族文化的經驗,Payi Boutung為太魯閣族女性耆老,自小向父親學習狩獵,並被認可為一名女獵人。儘管太魯閣族存有女性不得碰觸獵具的禁忌,但由於太魯閣族重視家族界線,一旦家族支持並提供女性實踐狩獵文化的機會,依循並遵守gaya,女性亦能參與狩獵活動。
女性獵人並非當代反性別壓迫下的產物,既存的女性獵人在特定的時代及文化脈絡下隱身、鮮少被記載,隨著原住民族狩獵權的爭取,使狩獵文化獲得關注及討論,當代的社會風氣則提供女性及多元性別者更具彈性的空間,有機會突破過往性別及文化框架的限制,亦使女性獵人的故事重新被「看見」。透過本期專題六篇文章的梳理,得以窺見狩獵文化實踐於不同族群的多元樣貌,期能開展原住民族女性獵人更深入的對話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