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研專論-校園性騷擾-反性騷擾教育的實踐

反性騷擾教育的實踐


作者 |

楊佳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摘要 |

  由於1996年底彭婉如的遇害,促使性侵害防治法快速通過,其中規定中小學每學年必須有4小時的性騷擾防治教育,其中包括兩性平等教育,而使得兩性平等教育有其法源依據。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成員主要就是從1997年推行兩性平等教育以來所集結的新力量,許多成員也都有到台灣各地各校跑演講的經驗,因此本文主要介紹我們所看到的台灣反性騷擾教育實踐的樣態與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