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研專論-校園性騷擾-反性騷擾教育的實踐 Post published:2021-10-05 Post category:婦研縱橫-第66期 反性騷擾教育的實踐 作者 | 楊佳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摘要 | 由於1996年底彭婉如的遇害,促使性侵害防治法快速通過,其中規定中小學每學年必須有4小時的性騷擾防治教育,其中包括兩性平等教育,而使得兩性平等教育有其法源依據。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成員主要就是從1997年推行兩性平等教育以來所集結的新力量,許多成員也都有到台灣各地各校跑演講的經驗,因此本文主要介紹我們所看到的台灣反性騷擾教育實踐的樣態與反省。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婦研專論-校園性騷擾-校園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的落實-以台大兩性平等委員會為例 Next Post研究論壇-個人苦惱、行動與社會議題-談質化研究如何探討主體/社會辯證的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