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主任:黃宗儀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聯絡資訊:
學程助理:陳彥綺
電話:3366-3402
Email:wrp@ntu.edu.tw
主辦單位: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組
學程簡介:
台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組(台大婦女研究室)自1985年成立以來,即積極於校園內推動婦女與性別研究的扎根教育。為了系統規劃婦女與性別研究相關課程,增進學生學習效益,台大婦女研究室乃於1997年成立「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
「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的設立,在藉由對婦女與性別相關議題的系統化研習,開拓學生視野,並培養學習研究能力,以期達到「加強性別平等觀念」、「訓練婦女與性別研究人才」與等「培育性別平等教育所需師資以及婦女與性別議題所需實務人才」等三大目標。
婦女與性別研究是晚近新興的學術領域,隨著研究社群與相關成果的日益壯大,已經開始重構各個學科的領域範疇、知識架構、問題意識和研究取徑。
因此,本學程以婦女與性別研究的核心概念作為規劃原則,強調學生為學習主體,整合包含理論、研究方法、經典導讀、議題探討、性別實踐、專題研究/討論等課程,並規劃跨學科的設計,促進學科間的對話,顧及實務應用。
修業資格:
一、修畢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需要至少15學分,說明如下:
1. 必修課3學分:婦女與性別研究導論。
2. 選修課12學分:以台大課程網公布課程為準。修習其他本校或他校與婦女與性別研究有關之課程,得向本學程提出申請抵免為本學程選修學分。惟至多以6學分為限。
二、申請本學程注意事項:
1. 本學程開放申請時間約為每年1/1至8/1,詳細時程以本校學分學程簡介與申請系統為準。學生欲申請本學程,請於期限內於線上送出申請(務必確認已送出而非草稿),並下載【申請表PDF檔】email至 wrp@ntu.edu.tw 後始進行審核,email主旨請註明:申請婦女與性別學程資料(姓名)。
2. 因自107學年起,須至少取得一門本學程課程之學分後始得申請,故申請時請務必檢附歷年成績單或成績紀錄表(PDF檔即可、當學期成績可以成績查詢網頁代替)。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自傳、社團參與證明、其他成果等,亦可附上電子檔,但非必備資料。審查結果請於兩週後登入台大學分學程申請系統查詢。
4. 申請動機若字數過多,導致超出申請表格線,請於電子郵件中另附完整PDF檔,以利審查。
三、證書核發程序:
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學分時,請至學程網站下載「學程證明書審核表」,並檢附中、英文歷年成績表,繳交至婦女研究室。經本組審核並簽請婦女與性別研究組組長、教務長以及校長同意後,授與「國立臺灣大學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學分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碩、博士班學生如有意願修習本學程,仍可選修本學程大學部課程,學分亦可計算為「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學分。
2. 修讀本學程學生在大學畢業後若未修完本學程15個學分,但學生已考上本校研究所,仍可繼續修習未修完之學程學分。
3. 自一零四學年度起,依照「國立臺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第五條規定: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一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惟本學程將以「是否修畢必修課及至少一門選修課」作為建議教務處同意與否之標準。
4. 欲以非本學程公告之婦女與性別研究相關課程,申請採計為本學程學分者,請檢附課程大綱、修課成績證明及其他有利佐證資料,向本學程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方得計入學分。
*注意:原【本學程課程若為校定通識課程,根據校方規定,選本學程課程的學生不得以此課程學分抵通識學分。】規定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