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紀要-通姦無罪,婚姻萬歲──從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論大法官的新婚姻制度保障論

通姦無罪,婚姻萬歲──從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論大法官的新婚姻制度保障論


作者 |

陳昭如(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摘要 |

DOI: 10.6256/FWGS.202010_(113).07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史無前例地召開國際記者會,以三種語言公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宣告民法婚姻僅限一男一女違憲,向世界宣揚臺灣作為亞洲第一的區域人權領航者。立法者則在大法官所定下的兩年期限截止前,為了迴避「婚姻」或「伴侶」的名稱爭議,透過以大法官解釋字號作為法律名稱的「創舉」,通過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賦予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的權利,並以「第二條關係」之名規範同性伴侶類似(但不完全等於)婚姻的權利義務。

  三年後,也是史上第一次的大法官解釋公佈儀式於2020年5月29日上演。這次精心設計演出的創舉是由大法官暨司法院院長許宗力「預演」憲法法院審判長的角色,公開宣讀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作為將於2022年實施的憲法法院前奏曲。這號解釋推翻了大法官過去於2002年認定刑法通/相姦罪合憲的司法院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宣告刑法第二三九條通/相姦罪違憲,並進一步宣告刑事訴訟法第二三九條規定對配偶撤回通姦告訴效力不及於第三人(亦即可以只對配偶撤回告訴)的規定違憲,更給予「自公佈日起立即失效」的強效結果,在監服刑的當事人立刻獲釋,審理中的案件獲得免訴,無須如想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般苦等立法者兩年……

全文詳見婦研縱橫1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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